校本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6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7〕167号)精神,现将我校今年普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学校普法办负责统一报名,各单位组织人员考试。考试对象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考试。
二、考试对象
本次普法考试对象为校本部全体在职职工(独立法人单位自行组织考试)。
三、考试形式
网络在线考试。考试对象可自行登录广西教育培训网(www.gxpx365.com),选择“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端口进入考试。(网络在线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全区普法统编教材《“七五”普法读本(二)》。
五、考试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题型: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共5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各20题,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各2分。
(二)考试要求:考试时长为90分钟。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每人有4次考试次数,取最高分值为考试成绩。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职员工考试,切实抓好考试工作。
(二)落实应考尽考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工学矛盾,积极参加考试。考试对象首次登录考试时,要认真阅读并确认《考试诚信承诺书》,不得代考。各单位考试工作负责人要适时提醒、检查、督促、通报考试进展情况。
(三)强化结果运用
各单位应当认真抓好教职员工学法用法考法成果的运用,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教职员工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参加并通过考试的,当年度计2个培训学时;没有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七、考试服务
广西区人才服务办公室远程学习中心为全区学法用法考试人员提供报名、考试咨询服务,报名、考试期间,每天8:00-21:00广西区人才服务办公室远程学习中心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报名、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505201、5505202、5561646、5505019、5558619、5558620、5558621、5561672、5554386、5552516、5561642;
服务质量监督电话:0771-5505040、5715865;
学校普法办联系人:覃湘红,电话:5300632.
附件:
bet28365365备用党委组织部
bet28365365备用党委宣传部
bet28365365备用人事处
bet28365365备用普法办
2017年12月12日